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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票说明

一、普通发票

个人及不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企业客户,均开具普通发票。

 

温馨提示:

※ 发票抬头不能为空;您可填写:“个人”、您的姓名、或您的单位名称。

※ 企业用户的发票抬头需与贵公司税务登记证上的单位名称保持一致,否则可能导致贵公司不能及时入账。

二、增值税专用发票

1、填写公司信息

※ 单位名称(必须是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全称);

※ 纳税人识别号(必须是国家税务局为您公司颁发的《税务登记证》编号,一般为15位,请仔细核对后输入);

※ 开户银行(必须是您公司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开户银行全称);

※ 银行账号(必须是您公司开户许可证上的银行账号);

※ 注册地址(必须是您公司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);

※ 联系电话(请提供能与您公司保持联系的有效电话);

※ 发票寄送地址(请提供有效的收件地址)

※ 发票收件人(请提供收件人姓名)

※ 发票收件人电话(请提供能保持联系的有效收件人电话)

 

温馨提示:我司将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,如因填写失误造成发票开具错误,将会导致贵公司不能及时入账抵扣,带来税金损失,请务必认真校对所填开票信息。

 

2、增值税发票注意事项

※ 增值税专用发票抬头只能是公司名称,不能为个人且内容只能选择商品明细,不支持修改

※ 原则上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;政府机关、学校等非一般纳税人,我司将依据税法相关规定,给您开具普通发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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